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,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有力的司法保障。近日,琼海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,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,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实践路径。
案情简介
2018年,被告江某因投资需要购买海口市龙华区某商铺,遂与原告某银行(出借人)、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(担保人)签订《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》,合同约定某银行向江某出具借款72万元,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阶段性保证。为担保债务履行,江某以该商铺为前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。然而,由于市场环境转变和江某经济情况恶化,江某自2022年10月起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。某银行于2024年10月2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江某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、利息及罚息、复利共计481331.78元,并对案涉商铺行使抵押权,同时要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处理结果
琼海法院于2024年10月25日立案受理后,经承办法官与各方当事人多轮沟通,某银行于2024年11月27日以江某已清偿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撤诉。同日,法院作出撤诉裁定。
主要做法
案件受理后,承办人邹法官秉持“司法为民”原则,全方位做足调解工作。邹法官多次向江某释明法律规定,在了解其实际困难的基础上引导江某与某银行进行调解,避免遭受更大损失;另一方面邹法官细心向某银行核实利息、罚息、复利等费用的计算方式和起算时点,同时耐心劝导原告,希望其能理解江某的处境,以互谅互让的态度解决问题。最终,某银行与江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:江某筹集资金即时偿还贷款本金及借期内利息,某银行在江某即时履行的前提下减免全部罚息、复利,不再要求对案涉商铺行使抵押权,不要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保证责任。11月27日,江某向某银行清偿了借款本金及借期内利息,某银行随即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成效意义
本案在依法保障金融债权的同时,充分利用司法手段引导投资者采用更少的成本诚实守约,不仅达到了稳定金融信贷秩序的法律效果,更实现了为市场投资者解忧纾困的社会效果。
今后,琼海法院将继续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大任务,持续推进多元解纠纷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,调判结合引导市场投资者诚实守约,依法维护信贷秩序和金融安全,持续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为琼海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保驾护航。